经党组织一年的培养考察,曲海霞同志被列为发展对象。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,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,现将曲海霞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公示期5天,自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。公示期间如有疑义,可向支部书记罗忠恒同志反映(电话:17750530373)。反映问题务必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中共赣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
教工第二支部委员会
2024年5月6日